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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农业”指导意见(2020-2022年)

发布时间:2020-07-08 17:14         发布单位: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武汉有关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职责分工,实施“数字+农业”,助推农业数字化转型,特制定本意见。

  一、意见背景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互联网+农业”发展工作,将其作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程来抓,2015年,我市全面启动“互联网+农业”发展工作,同时,“互联网+农业”工作列入全市“互联网+”创新工程11项重点工程之一;2018年起,市政府又启动实施农村电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市“互联网+农业”取得快速发展: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被农业农村部在全国推广,农村电商发展步入全国第一方阵,基层农业信息服务逐步覆盖到村,市级“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显著提升。

  2019年,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2019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了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部署,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12月,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印发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服务智能化、乡村治理数字化。

  2020年,为大力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省、市政府制定的数字经济指导意见均将“数字+农业”发展作为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之一加以推进。

  二、基本思路

  实施“数字+农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发展,实施农业基础大数据平台项目,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采集队伍,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研发推广实用性农业信息服务移动端,利用北斗、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重点在农用无人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生产远程视频诊断等方面的应用,通过实施“数字+农业”行动计划,实现现代都市农业向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转型,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三、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有序推进。面向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主战场,把握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强化顶层设计,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分布推进,探索并推广适合我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模式。

  ——创新引领,应用导向。现代数字技术的应用不能贪大求全,牵强附会,要切合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加大应用场景创新,加强试点示范与集成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多方参与,合力共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农业信息化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格局。

  四、发展目标

  通过现代数字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深入应用,力争到2022年末,我市“数字+农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农业数据采集体系建立健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日系日趋完善。

  五、实施项目

  (一)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一是建立农业基础数据平台。在我市6个新城区76个街道(乡镇),1876个行政村(大队),依托大学生村官、街道(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以及邮政、电信等基层人员力量,建立网格化到村(队)的基层数据采集队伍,构建信息资源目录,制定反映我市农业生产生活的信息采集字段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优质的数据运营企业,按照信息采集字段及周期要求,采集并运营我市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基础数据,经过数据清洗、分类、入库,运用BI、GIS、MIS等技术进行平台展示。二是协调共享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涉及我市的业务数据资源及我市政府部门业务系统产生的涉农数据。三是选定的数据运营企业为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服务,按周期形成高质量的数据分析报告,为政府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二)智能农机应用项目。探索基于北斗精准定位、作业监测、自动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先进飞防技术,促进农业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相融合;推进农机作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农机作业监测、农机调度、农机具共享、农机政策辅助提供数据支撑。积极运用新媒体拓宽农机教育培训渠道,引导农机应用主体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接受线上教学“云”培训。

  (三)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利用5G、地面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我市新城区选取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设立农业生产环境监测根节点,利用各类传感器,及时形成温湿度、光照、风速等天气数值,利用具有人工智能的视频摄像头监测重要农作物长势,实现重大病虫害识别;通过传感器和摄像头监测数据和视频影像汇聚于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平台,实时调取,应急指挥,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一步利用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运行使用监管,及时有效上传追溯数据,对产地农产品逢出必检,带追溯二维码上市销售。引导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不断扩大我市追溯覆盖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相融互促,探索对纳入追溯管理的农产品出具电子合格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加上“双保险”。发挥大数据优势,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数据汇总分析功能,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管控提供有力支撑。

  (五)数字畜牧业项目。引导年出栏万头生猪、年存笼10万只蛋鸡等现有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对软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和提档升级,推进畜禽圈舍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智能化改造,集成应用电子识别、精准上料、畜禽废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加快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探索和推广,加强动物疫病疫情的精准诊断、预警、防控,实现“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目标,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畜牧业“样板工程”。

  (六)“数字+渔业”数字渔场建设项目。拟在全市择优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渔业养殖主体实施数字化建设,推进项目区域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报、循环水装备控制、5G数据传输系统等数字技术、设施设备等水产养殖生产的智能化及农村水产电商示范街、村、基地建设和管理系统的提档升级。

  (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项目。坚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强化农产品流通数据监测,强化在汉电商企业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利用优质电商平台流量和网红直播带货,形成稳定的供应链,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储存、包装、运输技术,加强农村网络、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将“两品一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打造成网络商品和品牌。大力发展内容电商、品质电商、社交电商、视频电商,为职业农民或农业创业带头人提供系统化的电商培训,发展一批“村播”和电商运营实用性人才,通过电商带动农业市场化、倒逼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规模化、提升农业品牌化。

  (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项目。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数字化。采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数据,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已建的武汉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内的经济合同数据及部分资产数据,由各区主导,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定制开发进入平台管理。

  (九)“三乡工程网”运营和乡村治理监管平台项目。积极推广“三乡工程网”在共享农庄建设中的应用,充实完善我市共享农庄和空闲农房信息数据库,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运营和推广,为农村和城市居民提供信息纽带。探索和试点以村域为单位,建设农村厕所、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智能监测模块。打造“数字乡村一张图”,逐步扩展到街道全覆盖,县(区)域一张网,建立乡村数字化治理新模式。

  (十)武汉市优势种质资源分子指纹图谱库项目。对武汉市优势种质资源,开展农作物表型和基因型精准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异种质、优异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库,为品种选育、产业发展提供大数据支持。加大优势种质资源开发鉴定力度,建立品种资源基因数据库和表型数据库,为基因深度挖掘提供支撑。结合数字化智能育种辅助平台,挖掘基因组学、蛋白组学、表型组学等数据,制定针对定向目标性状优化育种方案,引导我市种业企业由“经验育种”向“精确育种”转变,逐步实现定制设计育种,提高育种效能。引导企业通过分子指纹图谱库比对实现种子质量控制、产品追溯、品牌与权利维护。

  (十一)数字技术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应用项目。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按照不同险种,对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农产品品种、面积进行定位,对保险人、品种、面积、险种、赔付、信用等相关信息实行大数据管理,在各保险公司间实行共享,实现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公开、公正、透明,避免重复投保、重复赔付以及不正当竞争,提高监控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投入的效能作用。

  六、实施步骤

  (一)申请项目阶段(2020-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拟实施的支撑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申请财政资金项目预算,按照项目资金安排,拟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项目申报遴选、招投标等形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区及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数字+农业”项目,形成示范成果,并对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分析总结。

  (三)模式推广阶段(2022年)。形成我市“数字+农业”典型亮点和行之有效的模式,并加以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市“数字+农业”工作,成立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谭本忠任组长,副局长王玉珍、朱建国、丁朝辉、汤吉超,一级调研员车国强,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总队长王文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合作处,市场合作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市场合作处负责统筹“数字+农业”发展全面工作,局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处、科教与种业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机与农垦处、市农业信息化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依据各自职能合力推进。发展规划处负责“数字+农业”整体规划,计划财务处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数字+农业”发展工作协调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沟通合作,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谭本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玉珍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建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朝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吉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车国强 一级调研员

  王文高 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总队长

  成 员:张小凡 办公室主任

  杨晓红 发展规划处处长

  徐永强 计划财务处处长

  胡体良 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

  邱晓东 市场合作处处长

  王火明 科教与种业管理处处长

  熊玉东 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余东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刘 黎 畜牧兽医处副处长

  石立兵 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

  陈斯蓉 农机与农垦处处长

  王爱民 市农业信息化中心书记、主任

  周遵贵 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副总队长

  吴海峰 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

  张丽华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书记、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合作处,市场合作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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