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欢迎来到国家粮食成果转化交易平台,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服务公众号
粮科网APP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详细页

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16:50         发布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深入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快构建“基地、大纲、教材、师资”四位一体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规范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提高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科技部火炬中心编制完成《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现予印发。

  《大纲》以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在总结各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融合新形势下技术转移的新模式、新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际相结合,所列课程包括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经纪实务、知识结构等,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开展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依据。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条件保障,强化备案管理,结合本地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情况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基础,扎实推进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要做好年度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组织培训教材,组建师资团队,建立考试制度,具体开展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的实施工作。

  附件:《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武汉轻工大学

技术支持:厦门科易通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49-1633

工作日(8:30—21:00)

节假日(8:30—12:00 13:30—17:30)

Copyright © 2024    武汉轻工大学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21561号-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