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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粮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10:29         发布单位:湖北省粮食局

  各市、州、县发改委(发改局、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粮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粮食局


  2021年3月4日

  

2021年全省粮食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粮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委省政府有关粮食工作要求,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聚焦储备安全核心职能,坚持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健全保障政策性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服务和促进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力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摸排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全省国有粮库调查摸排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国有粮库调查摸排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国有粮库问题摸排检查指引》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巩固初步成果。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县(区、市)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工作不扎实、不细致情况,3月底前组织完成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回头看”,对整改问题逐一核实,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追责问责、建章立制环环相扣、形成闭环。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粮食行政管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管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专题调研,推动出台保障粮食安全和国有粮食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借机乘势解决深层次问题。三是落实国有粮库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国有粮库能力提升暨规范化管理行动,坚持不懈抓好“两个安全”。各地选树一批典型示范企业,统筹抓好仓储设施条件提升、信息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完善、人员素质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扎实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一是认真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优化责任制落实机制。按照党政同责要求,为党委政府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出谋划策,推动难点堵点问题解决和长效机制建立。二是优化考核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体系完善,在落实保面积、保产量的基本前提下,突出特色优势和地域特点,落实落细粮食安全责任。强化粮安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和实效性,简化考核程序,突出日常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充分用好考核结果,进一步调动各地重农抓粮、保障安全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一是落实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文件精神和我省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若干措施》,在优化地方储备功能布局、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机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等方面,强化支持保障措施,落实好属地责任和相关配套措施。二是突出依法管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根据上位法及时修改配套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推动集中管理。持续推进省级储备粮油集中管理。相关市州要提高站位、服从调度,大力支持省级战略储备的管理改革。市县要提高防范化解粮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国有中心粮库功能,推动市县储备向中心库集中。四是调优储备结构。支持和鼓励市县增加粮食储备,突出大城市、山区、销区重点区域充实成品粮、小包装粮食成品储备,探索建立玉米等饲料粮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四、加快推进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补短板强弱项“十大工程”建设和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全省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方案,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围绕应急体系各环节短板弱项,科学谋划项目,统筹做好立项、设计、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项目早落地、早见效。三是按照军民融合、平急结合思路,推动“放心粮油”市场体系融入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统筹准低温(低温)库建设改造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完成“一平台一基地四中心”军民融合等项目。

  五、统筹做好粮食收储供应工作。一是服务好市场化收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化收购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市场化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促进农民分享粮食产业链增值收益。二是协调好政策性收购和轮换。强化托市收购常备机制和托底作用,在条件具备时精准实施托市收购,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精准安排各级储备轮换,科学把握时机节奏,借鉴国家局推广的浙江湖州储备粮“空仓拍卖”轮换模式,实现降低轮换风险与促进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三是监管好超标粮食。压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按照《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四是加强应急保供工作。建立应急保供联动机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粮油保供稳价工作。

  六、着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省建设大局。突出我省产业、资源特色,放大粮食加工转化引擎作用,巩固优质粮食工程成果,强化日常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备案项目的实施进度,高度重视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主动对接国家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粮食机械装备提升行动、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推动本地“优质粮食工程”提档升级。完善和落实“荆楚大地+”共建共享机制,推进一批地方和企业的特色粮油产品与“荆楚大地”品牌实现共享。三是全面实施粮食行业龙头培育计划。围绕“1521”目标,大力支持省粮油集团、荆楚粮油公司、国宝桥米、金银丰、洪森实业等优势企业发挥龙头带动辐射作用。各地要以“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为基础,遴选确定一批培植对象和种子企业,通过“一企一策”、领导包保、定点联系等服务措施,加快培育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为粮食企业发展壮大当好“店小二”。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高科技和人才在粮食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力、贡献率,探索实施“揭榜挂帅”办法,及时发布行业技术需求,开展粮食科技成果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组织产学研用合作,加强人才引进和业务培训,助力提高企业一线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快全省粮食产业和龙头企业实力由大变强的进程。

  七、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实施“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用好“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涉粮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二是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粮食顺利出库,坚决打击“出库难”“转圈粮”和恶意违约等行为。三是压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八、科学谋划推动“十四五”粮食改革发展。一是高质量编制粮食流通“十四五”专项规划并启动实施,积极促进涉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围绕“一项改革四大工程”(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和收储管理体制机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工程、国有粮食企业能力提升工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沿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节点建设工程)科学谋划重大项目。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统筹谋划推动粮食流通各环节节粮减损工作。

  九、统筹推进重要工作落实。一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推进驻村帮扶和“616”工程对口帮扶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粮食信息化省级平台“一整两通”建设任务,积极推动粮库信息化应用和资产划转工作。三是整合市场监测、交易信息、流通统计等相关职能,探索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构建新型粮油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四是切实履行综治、国安、保密、信访、档案、普法、目标管理、政务公开等重要责任。

  十、全面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一是以政治机关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二是持续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推动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本领。三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种新表现,弘扬粮食行业崇严尚实的好传统好作风,着力精文减会,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四是全面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设清廉机关,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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