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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增加激励措施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发布时间:2020-10-14 16:06         发布单位:法治日报

  13日上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公众提出,为鼓励专利权人自愿实行开放许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建议增加关于激励措施的规定,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对此,修正案草案三审稿予以采纳并作出相应规定。

  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对跨区域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管理专利工 作的部门处理。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跨省域的专利侵权案件很多,都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能否做得到,建议研究;有的意见提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 为专利授权确权部门,不宜过多地直接处理具体案件,具体范围限定在“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可。对此,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将相关规定修改为:对跨区域侵 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有的意见提出,为保护我国专利权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 议对现行专利法关于保全措施的规定进行完善,明确对于他人实施的妨碍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实现权利的行为,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人民法院 采取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措施。修正案草案三审稿采纳了这一意见,作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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