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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不断完善

发布时间:2019-05-07 15:39         发布单位:光明网

  本报讯记者李万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正在不断完善。日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指出,3家知识产权法院、19家地方知识产权法庭和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精神、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战略部署。

  近年来,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的积极作用,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于2019年5月1日施行。该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参与诉讼活动的技术调查官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其他人员回避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

  据悉,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重点包括: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继续推进司法解释的制定发布工作,参与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立法修法进程;全力落实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分工任务,助力大湾区建设;继续扩大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参与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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