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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先审查和确权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10:47         发布单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各区科技局,东湖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武汉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中心,各有关单位:

  2018年4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建设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光电子信息产业开展专利预审服务工作。为做好专利申请、复审请求和无效宣告请求快速预先审查服务,全方位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快速协同保护服务,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利申请主体进行快速预先审查和确权服务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备案受理条件

  申请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武汉的企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备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与武汉市光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或专利转让登记等)。

  (二)近三年内有光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专利申报需求,符合保护中心公布的IPC分类领域(需经国家局审核确定)。

  (三)在该产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力或较好的成长性。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优先支持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国家和省市专利奖项的企事业单位。

  (四)技术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光电子信息产业相关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5件,或截至2017年底授权且有效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0件。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的研发实力,2017年研发投入大于上年度营业额的5%。优先支持光电子信息专利申请且授权专利数量较多、专利保护意识较强、专利运用效果较好的企事业单位。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

  (六)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其他备案条件。

  二、备案所需材料

  (一)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名或签章、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发明专利电子清单(包括申请清单,授权清单,有效专利清单,仅需写明申请号和申请人),商标注册清单,版权登记清单。

  (四)获得政府项目资助奖励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备案工作流程

  (一)申请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可于12月10日起登录“云端武汉·科技”网站(www.whst.gov.cn)“服务事项通知”栏下载《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并将上述备案材料纸件各一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单位所在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提交至东湖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提交至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各区科技局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中心做好备案推荐工作,将企事业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盖章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将申报备案材料电子件发送至whippcks@163.com。

  四、备案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部

  联 系 人:肖露 吴丹 电话:12330-2

  联系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3楼007室

  电子邮箱:whippcks@163.com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0日

主办单位:武汉轻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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