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9 14:13 发布单位: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9年知识产权引导与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2019年度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及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实施已满一年,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9〕1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中期总结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
(一)评估内容
2019度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项目结题验收标准,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报送项目中期实施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一年来主要任务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获取、保护和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列举的情形。
(二)评估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将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报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查,中央在鄂、省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部署、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期实施报告直接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对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提出检查意见后集中报至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市州检查意见和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根据需要将实地对项目实施进一步督查指导。
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
(一)评估内容
2019年度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项目评价与验收标准,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结合项目开展情况 ,进行项目中期评估。
(二)评估方式
1.项目单位如实报送项目中期实施报告,填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省知识产权局委托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对各项目单位开展评估,针对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根据需要省知识产权局将实地对项目实施进一步督查指导。
三、其它
1、市州局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实施单位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要及时纠正,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2、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模板见附件1,纸件一份)于8月10日前报至相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州知识产权局于8月15日前将辖区内项目中期实施报告集中报至省知识产权局;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模板见附件2)纸件一式两份及电子件,于8月1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材料统一用A4纸张,左侧装订,禁用塑料、活页夹。
3、对未按要求报送中期实施报告的,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形的,省知识产权局将视情终止项目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模板);
2.2019年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中期实施报告(模板)。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28日
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联系方式:
专利类项目:运用促进处 刘维
027-86759078 liuw@hbipo.gov.cn
地理标志类项目: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阚海舟
027-86759087 925859972@qq.com
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联系方式:
专利类项目:保护协调处 吴有军
027-86759081 1065162256@qq.com
商标类项目: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曾玮
027-86759086 183563165@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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