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7 21:04 发布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
各国家高新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国家高新区是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培育和集聚了全国近40%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实现生产总值11.06万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全国GDP的12.03%;上缴税费1.87万亿元,同比增长8.2%,占全国税收的12.0%。在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下,国家高新区“冲在前”“顶得上”“靠得住”,积极出台了“苏高新十六条”“西高新十条”“杭高新十条”等一系列具体举措,通过技术攻关、财政补助、减税降费、信贷支持、科技金融、购买服务、稳定就业等方式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中关村、合肥高新区等面向区内企业分批次征集发布近千项疫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和物资保障。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国家高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组织区内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尽快恢复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面对疫情防控这场大考,各国家高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国家高新区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切实加强工作场所防控,督导企业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尽最大程度避免复工复产企业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各国家高新区要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国家高新区要尽快将防控策略调整到外防输入上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打通人流、物流堵点,放开货运物流限制,确保员工回得来、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帮助区内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的国家高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的国家高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国家高新区之间协同合作。国家高新区之间要加强政策协同和产业协作,促进产业上下游产销对接,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形成国家高新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在产业链、物流链、资金链等方面的堵点和难点。
(五)加大对湖北省各国家高新区的支持和帮扶。各国家高新区要充分发扬和体现全国高新区“一家人”“一盘棋”的精神风貌和良好格局,在项目合作、产业转移、资源对接等方面,加大对湖北省各兄弟高新区的支持和支援,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主动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国家高新区“结对子”,与兄弟国家高新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六)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各国家高新区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新区发展“又高又新”的总要求,化疫情挑战为发展契机,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和有效投资,不断优化投向结构,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培育壮大医疗健康、5G网络、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等新产业、新经济,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努力实现国家高新区率先高质量发展。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各国家高新区要坚定信心、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贡献科技创新力量。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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