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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17:24         发布单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建立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联系员

  各有关单位须设立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联络员,并填写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联系员信息表报送至省局办公室(附件1),如有调整的请及时更新报送,省局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专项培训。

  二、建立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机制

  (一)新闻宣传渠道主要有:

  1.对口联系的新闻媒体(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报、省政府网站、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网上湖北、荆楚网、腾讯网等)。

  2.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长江云政务公众号。

  (二)政务信息渠道主要有: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编的知识产权工作动态、简报。

  2.通过省委、省政府信息综合室报送政务信息。

  (三)投送稿件基本要求:

  1.稿件按照真实性、时效性、思想性和可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正面报道,力求从不同角度,达到交流、影响和引导的宣传目的。文章要求主题鲜明,文笔流畅,内容充实,贴近实际。

  2.政务信息和简迅类稿件不超过500字,工作进展类稿件不超过1000字,调查研究类、经验交流类稿件不超过1500字。

  3.新闻照片要求主题突出、角度新颖、新闻价值高、画面清晰,数码照片需以电子版JPG形式上传,新闻稿以word文稿形式进行提交,图片小于2MB。

  4.稿件通过电子邮件投稿,务必写明报送单位、审核领导姓名、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邮箱地址为:xuanchuan@hbipo.gov.cn。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可通过机要保密渠道报送。

  三、组织管理

  1.各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采编本单位、部门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和新闻并按附件2格式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送内容须经各单位(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发、重要信息还须由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发。

  2.政务信息选题内容可参照相关报送要点通知,一是要把领导关注的亟待了解的信息作为切入点,反映大局、突出重点的信息,行业或区域知识产权领域分析及信息挖掘。二是反映重点工作特点,重点体现新的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及专项工作执行情况。三是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果、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等。四是及时报送紧急突发事件工作信息等。

  3.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办、国办、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约稿要求及工作需要,将向省局各处室、中心和全省系统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约稿和配合完成对所在辖区的知识产权工作采访报道任务,受约单位(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约稿任务。

  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局各处室、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每月报送政务信息类稿件不少于1篇,新闻类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省局办公室将每季度反馈各单位(部门)报送及采用情况,并择优选取新闻媒体宣传积极分子颁发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讯特聘员的聘书,适时安排特聘员为省知识产权局通讯员授课。

  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宣传工作座谈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通讯员培训班,研讨政务信息、新媒体宣传能力提升等专题,并适当组织学习、进企业采访活动,提升通讯员新闻报道及政务信息业务素质。

  附件1: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联系员信息表.docx

  附件2:新闻稿件审批单.docx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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