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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4 00:00        

武文[2012]20号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武汉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2年5月9日

武汉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12—2016年)

为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做大做实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武汉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机遇,以创新促发展为主题,以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建设国家创新中心为重点,通过组织“三大行动”、推进“三大工程”、实施“八大专项”,促进资金、项目、政策“三聚焦”,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化,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奠定产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科技创新与实现产业化相结合、支撑当前发展与提升长远竞争力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明确发展时序和发展重点,在拥有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的领域率先实现跨越发展,加快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2
政府引导,需求推动。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对科技进步的引导推动作用。按照“重点支持一批、精心储备一批、积极策划一批”的模式,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通过重大产业化项目和示范工程的实施,从单纯支持研发向支持研发与市场开拓并重转变,从单纯支撑供给向支撑供给与增加需求并重转变,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及产品的推广应用与产业化。
3、
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瞄准高端环节,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技术攻关与标准创制,突破一批核心技术,以科技创新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
4
资源集成,体制创新。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与运行机制创新,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落地武汉。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构建政、产、学、研、金、用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格局。建立并完善全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和重点产业各部门分工协作、市区联动的推进机制,形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以下目标:
1、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力争超过13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50%。
2、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力争超过4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5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突破30%。
3、
打造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4个千亿产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40个国内一流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集群。
4、
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
5、
全社会研究与开发费用(R&D)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以上。
二、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
坚持创新驱动,建设国家创新中心。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重要技术标准和重点技术产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一)组织三大行动
1、
优势产业高端化行动。目前,我市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领域。三大优势产业的壮大和升级,是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基础。组织三大优势产业的专项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光通信、光电子材料、集成电路、移动互联网、数控机床、激光设备、高性能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的优化升级,引导产业向价值链、技术链和产业链的高端发展。培养引进一批领军创新团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制定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8000亿元,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60%左右。
2、
新兴产业规模化行动。“十一五”时期,全市通过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发挥人才和技术等比较优势,在培育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已奠定良好基础。这些产业具有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市场扩张能力强、产业关联效应大等特征,对带动我市产业升级、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组织实施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五大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行动,重点攻克云计算、生物医药、环保技术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生物农业等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集成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激发产业成长活力,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和竞争力。到2016年,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力争产值达到5000亿元,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40%左右。
3、
特色产业集群化行动。近年来,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在园区、基地的聚集辐射,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孵化器等为支撑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域。同时,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同构化”和“低度化”现象,制约了产业聚集效应的发挥,阻碍了产业聚集向产业集群过渡。通过实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行动,充分发挥各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比较优势,将区域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举全市之力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将“武汉·中国光谷”打造成吸引全球创新资源的特色产业聚集区。重点推进光通信、地球空间信息、生物医药、科技中介服务、生物农业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真正建设成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科技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引导各区(含开发区、化工区,下同)构建“一区一特”、“一区多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支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支持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食品轻工业产业集群;支持武汉化工区建设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支持青山区建设新型金属材料及现代工业设计产业集群;支持武昌、洪山区打造科技研发服务、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支持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打造专业特色,成为聚集特色创新资源和要素的基础平台。力争到2016年,全市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集群达到40个。
(二)推进三大工程
1、
千亿产业支撑工程。围绕我市产业优势与特色,加快资源聚集和政策集成,充分发挥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4个千亿产值产业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巩固并扩大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产业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的结构调整,奠定信息化、成套化、聚集化的产业发展格局;立足高性能钢铁材料和光电功能材料产业的基础优势,增强新材料产业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实力;抓住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密集创新的发展机遇,激发高技术服务业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
2、
百亿企业打造工程。选择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等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全社会创新要素向龙头骨干企业聚焦。打造一批过百亿产值的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化发展。以特色资源和技术优势为依托,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争取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综合运用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手段,以财政资金引导银行贷款、机构投资、市场融资聚焦龙头骨干企业,鼓励企业调结构、促转型,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全力扩大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
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大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建立企业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发展壮大期的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发挥创新基金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主渠道作用,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提升孵化器专业孵化和特色服务功能,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孵化培育出更多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探索重大科技专项与创新基金、投融资平台的对接机制,实现各类科技计划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过程中的无缝对接与持续接力支持。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技术突破和重点产业化创新项目予以集中支持,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八大专项
1、
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将“武汉·中国光谷”建设成国际一流的光电子产业基地,强化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重点建设世界领先的光纤光缆产业集群,发展国内一流的光电器件产业集群和大功率激光器产业集群,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半导体器件产业集群、移动通信设备产业集群和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发挥华中科技大学、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的技术优势,重点研发外径超过180毫米的大预制棒制造工艺,光通信设备的大容量和超大容量分组交换、信元交换反传送等关键技术,以及光通信器件GPON接入网光电集成技术。依托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重点开发光通信设备、光通信器件、光纤光缆、光电子材料、移动通信设备、光显示器件与设备、大功率激光器等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支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
2、
先进装备制造专项。建设国内领先的数控机床制造基地和船舶配套基地,进一步发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打造数控机床及智能装备产业集群、海洋装备产业集群、智能电网装备产业集群、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冶金设备产业集群。发挥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的技术特色和骨干企业产业优势,开发重型、超重型数控机床及中高档数控系统,大型激光加工设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设备,大型清洁高效电站锅炉、热电联产汽轮发电机组等高效发电装备,铁路车辆、盾构机、混凝土工程机械等轨道交通装备。重点支持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武昌造船厂、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
3、
新材料专项。建设中部地区最大的高品质特殊钢生产基地,突出新材料产业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发展高性能钢铁材料产业集群、光电功能材料产业集群、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集群和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发挥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的技术优势和重点企业的产能优势,重点开发冷轧硅钢片、新一代超低铁损高磁感冷轧硅钢、高性能工程结构钢、LED外延片和芯片、高性能低成本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钢结构住宅集成、新型路桥铺装材料、密封包装材料、有机硅、聚烯烃化合物材料、新型功能面料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重点支持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丰赛博思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新材料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2200亿元以上。
4、
高技术服务业专项。打造中国“智慧城市”技术创造和应用示范中心,构建以“武汉云”为基础的城市运行新模式,建设中国设计之都。发挥高技术服务业经济增长倍增器、发展方式转换器和产业升级助推器作用,重点发展辐射全国的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国家级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产业集群,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宽带互联网的“智慧城市”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产业集群,引领中部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科教优势,重点研发云存储与云计算、高可信软件与信息安全、空天地一体化遥感、先进检验检测等关键技术。发挥在汉设计院所、产业园区、特色基地和孵化器作用,着力推动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模式创新和产品开发;建设智慧文化、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医疗卫生、智慧社区等示范工程;加强数字文化产品开发,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等服务。提升专业研究院、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等机构的服务能力,建立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
5、
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专项。建设光谷生物城,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生物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清洁生物技术、生物信息等产业集群。依托武汉新药创制综合大平台、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以及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辐射作用,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医药产品;突破性发展清洁生物技术产业,加快生物能源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及生物质发电,大力开发环保生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建设全国淡水生态治理和生物质气化生成液体燃料的创新中心和产业示范基地,到2016年,生物质气化生成液体燃料技术辐射全国200个县市,可降解生物塑料占全国50%的市场份额;发展新药研发服务、独立医学检验、生物信息学、药物配送增值服务等,把武汉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生物研发服务聚集地。重点支持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
6、
节能环保专项。加快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工程建设和配套产业发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以节能技术及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为重点的节能产业,形成关键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应用服务一体化产业格局;大力开展以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环境监测、环境修复等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研制与工程实施,构建环境友好型技术创新和产业开发体系。重点发展节能关键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高效节能产品产业集群、污水处理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环境监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支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800亿元以上。
7、
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专项。建设中部地区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打造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推广应用中心。着力构建光伏产业集群、风电产业集群、新能源乘用车和客车产业集群、电驱动专用汽车产业集群、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探索具备市场基础的商业运营模式。依托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重点企业,打造从硅材料、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系统、太阳能离网或并网发电系统的完整产业链,开发25兆瓦级风力发电机总成、中度/深度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电驱动专用汽车动力系统、锂离子动力电池等新产品。重点支持东风汽车公司、武汉国测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
8
现代农业专项。重点发展以新型生物饲料添加剂、动物疫苗、多功能生物肥料、绿色微生物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农药、新型生物兽药为主的生物农业;发展双低油菜、畜禽水产、水生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增值加工和精深加工;开展品质、产量、抗性等性状的基因定位、克隆与鉴定,以常规育种技术、杂种优势利用技术为基础,并与诱变育种技术、聚合育种技术、分子标记辅助选育技术等相结合,培育优质、高产、抗病虫、抗逆性强的优良动植物新品种。以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如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中油宏大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高龙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市汉口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依托,打造生物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优良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三大产业集群。到2016年,现代农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达到800亿元以上。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评价考核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经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委,市科技、财政、人社、环保、农业、商务、文化、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局,各区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新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为政府决策、企业运作和产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统筹推动行动计划与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评价考核制度。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与增加值年增长率、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及面积等指标纳入对各区的年度绩效考核。各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软环境;制定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为年度目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市、区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从2012年起,市级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在“十一五”期末达到3
5%的基础上,每年增加01个百分点,到2016年达4%以上;各区应达到15%以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应达到5%以上)。
市级科技研发经费的80%应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其中80%支持高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市、区要整合财政资金,实现市、区联动,共同策划和支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建立政府科技资源的整合机制。5年内统筹200亿元资金支持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带动2000亿元以上社会资本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投入方式,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保费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自主创新产品的示范应用推广范围,积极探索非政府机构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鼓励引导机制,健全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落实技术交易、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服务企业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活动的税收扶持政策。
(三)推进科技金融体系创新
进一步发展壮大创业投资。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综合运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促进其创新发展。
加强对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的引导。运用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等方式,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借(贷)款机构或担保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等借(贷)款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试点银行。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鼓励企业投保,并对保险费给予部分补助。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服务,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
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流转及监管等方面的中介机构。搭建科技金融对接平台,加快建设武汉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重点科技企业、科技项目名单定期发布和信息通报制度,方便金融机构及时跟踪服务。
(四)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把人才链建立在科研技术链和产业链上。启动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高新技术领军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打造规模宏大、领域全面、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结合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重点打造50支技术创新、科技创业与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领军团队,引进和培养100名以上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100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任用、评价、激励和流动机制,通过政府奖励、股权期权激励、年薪激励、国际交流及户籍、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集成,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向武汉聚集。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等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和生活环境。
(五)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将武汉打造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创造中心和新兴产业生成中心。鼓励在汉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面向区域创新需求,建设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公共专业技术测试平台,突破一批服务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科技成果。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在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延伸产业链,提升本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配套能力。
发挥科技园区的聚集功能,建设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服务光电子信息及生物产业集聚区、汽车及机电产业集聚区、钢铁化工及装备制造业集聚区、食品轻工产业集聚区四大工业板块中高新技术产业的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围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光谷生物城、武汉未来科技城和国家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创新型产业集群。按照“一区一特”、“一区多特”的原则,在各区建设若干个产业集中、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或者园区。
完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打造公益型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先进科技成果向产业转移和面向市场的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各类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等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组建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全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与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承担高新技术产业研究、技术服务、配套对接、绩效评估和统计分析等职责。
(六)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开放合作
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外向度水平。瞄准世界500强、大型央企和国内外上市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招商”。建设中国武汉国际企业资源配置中心,提高利用“外智”水平,加快融入国际科技分工体系,建设面向国际的创新型门户城市。
引进国际、国内名企在汉设立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支持其与本地企业、机构合作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国际和外埠名企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兼并、收购、股权置换、资产重组等方式参与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为载体,通过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引导,建立吸引和承接高新技术成果和产业向我市转移的支撑体系。
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本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技术成果研发、转化和转移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与区域交流。支持本地企业以市场开拓、认证合作、国际化品牌培育为重点,积极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境外融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及生产基地。积极组织和承办各类国际科技交流会议、展览和论坛,提升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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