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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试行) 武农〔2020〕8号

发布时间:2020-04-27 11:09         发布单位: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武汉人喜欢吃活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多组织供应”的指示精神,探索实践了水产品基地直供社区模式,打造了水产品应急供应链,有效缓解了市民特殊时期吃鱼买难和鲜鱼滞销的矛盾,取得了水产品产销两促进的初步成效。武汉两江交汇、160条河流交织,作为全国有名百湖之市,淡水产品资源十分丰富,但总体上看,我市水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够配套完善,特别是还存在水产品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比较滞后等问题,在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保障水产品供应、满足群众需求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为推进农村水产电子商务与水产行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在培育武汉水产发展新动能,实现水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双提升”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武汉市民吃上质优价廉的鲜活淡水产品,现就推进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疫情条件下应急供应的新发展理念,将推进农村水产电商建设、完善平战结合模式作为助推水产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改造传统销售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技术、模式和机制,培育“武汉活鱼”优质产销供应链,打造高质量的水产经营主体,加快形成活鱼消费进社区、进餐桌流通格局,让农村水产电商在水产品的推销方面大有可为,为推进武汉市水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武汉都市特色的水产新业态提供新动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决战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底,力争全市建设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街道(乡镇)3个,创建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村10个,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0个,培育一批在全市范围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村水产电商企业和品牌;打造一个以农社直供为主渠道的综合性农村水产电商平台,建立完善“武汉农村水产电商”微信群,建强用活各类“团长群”“社区群”;以企业、部队、学校等单位高质量活鱼需求为突破口,推动形成农社(农企、农校、农军等)战略对接机制;建立完善与水产电商相配套的质量控制、冷链、加工、运输等全产业链支撑体系,使之成为水产升级、水产发展、渔民增收的重要支撑。

  三、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提高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加强政策、规划、信息指导,强化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为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平战结合,重点突破。固化疫情条件下水产消费新模式,着眼“平时能保障、战时能供应”建立鲜活农村水产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发展养殖基地、集散仓储、冷链物流、终端配送,突破发展瓶颈。

  ——信息共享,精准服务。加快推进水产大数据建设,建立完善电商企业之间的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促进资源的有效协同,为开展农村水产电子商务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

  ——提升品质,分层消费。立足需求导向,突出对特色、质优水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引导高端消费,逐步形成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的优势和特色。

  四、主要任务

  (一)培育打造水产电商主体。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供应保障与外事组和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的99家团购配送单位和66家单位团体规模配送单位为主体,吸引优质配送单位,导入各类优质资源,构建我市水产行业的电商联盟,促进传统养殖生产企业的营销转型。支持养殖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电商平台,开展水产品网上销售、订单水产、水产众筹等业务,逐步形成1家水产电商辐射带动N家养殖企业的区域合作局面,打造水产供应规模化。探索类型丰富的示范创建标准,推广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街道(乡镇)、示范村和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布局,发展平台集聚水产经济。启动谋划综合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水产产业园”和“虚拟水产产业集群”,发掘水产电商企业间协同放大效益,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促进资源的有效协同。支持具有水产产业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水产产业链向更高层级跃升。

  (二)建立水产货源直供基地。以水产生产经营单位、水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骨干,建立区域性水产供应基地,不断提高水产标准化、集约化程度,提高农村水产电商规模采购能力。打造养殖过程可视化的透明渔场,开展试行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创新行动,对水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控制和标准化生产,建立安全、优质、绿色的水产货源储备直供基地,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打通水产品传统分销链条的流通环节,实现水产品从基地直供消费者,并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汉部队、餐饮、养老院、中小学和社区等重要群体直供安全、优质的货源。

  (三)完善平战结合物流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快递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服务组织共同打造中心城区配送末端网络,协调完善对水产电商给予通行政策,为养殖基地参与社区配送的小型物流车辆配发“绿色通道”通行证,提升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能力。引导水产电商与社区便利店、快递网点等合作,设立水产品体验店、自提点,扩大水产品同城配送规模,进一步加大水产品“基地+社区直供”配送力度。

  (四)提升水产仓储配套建设。在生产基地建立前置仓,提前将鲜活水产品起捕后存在暂养池,方便调货、拣货,有力提高水产品供应的标准化和多样性。对于经济价值高,数量较多的水产品种,鼓励在产地就近建立冷库,缩短从生产基地到储存地之间的距离,防止产品腐败变质。商储超市水产区建立设施完善的暂养池及冷藏间,保障鲜活水产品存活率。

  (五)加大冷链全供应链融入。加强水产品冷链仓储阶段、冷藏运输阶段、冷链物流阶段的指导,鼓励水产企业通过自建、租赁以及托管运营等方式,大力发展水产品冷链业务,构建全市水产品冷链体系。注重贮藏冷库、加工类冷库的建设,完善冷库、冷藏车等设备的贮存、运输功能,引进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采用集中运输的方式,降低冷链运输的成本。

  (六)改善水产加工多样需求。以驻汉科研院所为切入点,加快水产品分割、烹饪、宰杀、冰冻等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家用鲜鱼宰杀工具,录制一批鲜鱼宰杀、烹饪教学视频。推进水产加工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重点盘活现有闲置或运营存在困难的水产加工产能,建立水产品加工的科研机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一批可转化、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打造一批体现武汉特色的水产加工品牌。根据养殖品种多样性,运输、加工等性质不一,引导电商布局水产冷冻品、干制品、腌制品、熏制品、鱼糜制品、罐制品等多元化精深加工水产品,延伸渔业产业链条,优化整合渔业产业结构。

  (七)大力拓展水产电商领域。建立“武汉活鱼”微信公众号和水产电商《资料共享》简报,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应用微店、微信、手机APP、直播带货等现代新型电商微营销手段,打造图片到视频的一对多的销售模式,全市范围推选龙虾“小龙女”、活鱼“鱼美人”等水产品代言人网红行动。为养殖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提供渠道,继续依托社区团长群、企业会员、固定客户等开展线上销售水产品,促进传统养殖转型升级。依托水产基地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延长水产经济产业链。

  (八)推广分类别分品种营销。根据水产品品种多样性,突出“武汉活鱼”特色,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促进各个品种水产品均衡发展。继续发挥小龙虾、河蟹等甲壳类水产品电商市场优势,打好品牌特色。大力开拓鳜鱼、鲈鱼、黄颡鱼等名特优品种电商市场,创新驱动草鱼、花鲢、鲫鱼等家鱼品种上线各类电商平台,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拔尖的特定鱼电商平台。引导开发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优质、优价和提供增值服务的水产电商产品。引导开展水产品与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综合配送。

  (九)实施电商人才培育工程。围绕提升广大渔民电商应用能力,整合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重点面向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以水产网上销售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培训。联合相关电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水产品网上营销策略和技巧培训,引导涉农大专院校及地方职业学校,开设农村水产电子商务课程,培养一批实践能力较强的水产电商人才,发挥水产电商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鼓励渔民子女直接从事水产电商。鼓励养殖基地人员到电商企业开展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实践,壮大农村水产电子商务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发挥牵头作用,充分利用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制定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落实保障措施。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鼓励有关负责人积极为电商企业网络销售“带货”,积极推动农村水产电子商务有序发展。各水产基地、电商企业切实履行责任,树立并强化“红色电商”理念,保证水产品质量,维护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创建并打造党建品牌,为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政策支持。针对水产品流通的特殊性,积极支持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为水产农村电商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对在水产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在办理农村水产电商相关审批事项和流程、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冬储春供”保供单位、申报产业发展奖补等惠农政策,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给予优先支持。综合考虑服务、业务规模和对就业贡献等因素进行评定,对全市排名前列的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给予支持,加快完善农村水产电子商务业务支撑体系,培育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村水产电商企业和品牌。

  (三)加强宣传推广。总结推广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开展水产电商示范街道(乡镇)、示范村、示范基地建设评选,培育树立一批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推介农村水产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结合水产不同品类的特性,适时组织媒体与水产基地互动活动,宣传电子商务在促进产销对接、水产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水产经营主体的认知程度。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工作交流,通过情况通报、考察座谈、交流培训等方式,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示范效应。加强对农村水产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情况、网络交易及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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